军务员动员
概要
可分为军用劳工和其他军要员(文官、司机、护士、俘虏监视员)
军用文官在当时被统称为军属。军用文官大体上可分为军用劳工和其他军要员(文官、司机、护士、俘虏监视员)。军务文官中多数是被称为“军夫”、“雇员”、“傭人”的“军用劳工”。特别是俘虏监视员是以台湾和朝鲜人为对象来充当的,1942年6月在韩半岛招募。
朝鲜总督府分配人数,由各面胥吏和初级警员带领,动员了3223名青年在野口部队接受训练,然后被安排到韩半岛、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新几内亚、缅甸、泰国等地的俘虏收容所。他们在战败后,因涉嫌对俘虏实施酷刑而被起诉为BC级战犯,并在荷兰、新加坡、婆罗洲等地接受了审判。
虽然他们只是按照上级的指示行事,但没能获得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因日本当局逃避责任和法庭不了解殖民地状况而做出的决定,共有129人被起诉,处决了被判有罪的20人。
军用文官动员情况
[来源:对日抗争时期强制动员受害调查及国外强制动员牺牲者等支援委员会结果报告,2016,126页]